根据磐政〔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对象共6人,按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18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文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联系电话:84663413,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财政局2022年6月13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享受起止年月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1朱丽莎女3307261998******27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2张杰铭男3307271996******19磐安县华龙塑胶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3陈诺女3307271999******23磐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4杜菊女5107221996******42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5徐燕文女3307811996******28磐安县蓝贝尔安防用品有限公司202006-2021051230006叶倩芸女3307211997******22磐安县蓝贝尔安防用品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合计: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