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要求,经研究,详见附件),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数据采集和加工、信息利用、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和指引,不断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内容,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并按要求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阶段工作进展,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促进网点规模化、层次化、规范化发展,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联系人:苏长金(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附件:202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福建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