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加强对科技成果信息的统计汇交,在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前提下,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和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三、汇交渠道(一)科技成果登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官网(https://kjt.nmg.gov.cn/)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http://116.113.96.253:7075/index.shtml)进行登记,属于技术交易的,登录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官网(http://www.chinatorch.gov.cn/)进入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login)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未开展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所有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官网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内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登记材料,登录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填报合同有关信息后,3.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成果不重复填报,(四)汇交分析市科技局将对登记汇交成果进行审核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定期对各旗区、园区重点科技成果和转化项目信息汇交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五、汇交信息的应用和政策激励(一)登记的科技成果将进入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向社会开放,提供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的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企业、机构及个人可登录系统,免费浏览、查询和筛选科技成果信息,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和技术交易合同认定,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要按照科研诚信相关要求,对登记汇交的科技成果认真核准各项信息,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科技成果信息真实可靠,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要积极探索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汇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