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答: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不符合裁员率≤5.5%的申报条件,该企业的裁员率为5÷100×100%=5%,符合裁员率≤5.5%的申报条件,该企业的裁员率符合计算公式2,符合裁员率≤20%的申报条件,该小吃店的裁员率为5÷20×100%=25%,不符合裁员率≤20%的申报条件,该小吃店为参保30人以下单位,按文件规定裁员率须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该小吃店的裁员率符合计算公式1,可以申报稳岗返还,答: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按以下途径分批(先免申即享、后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实施:(一)免申即享: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无需提出申请,(二)网上申报:除“免申即享”外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PC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在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进行申报,七、申报稳岗返还分别需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