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各专业协会:为推动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文艺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17〕134号,现启动2021年度全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参评,二、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文艺作品,即日起由申请人填写《寿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表》,一并提交相应专业协会进行申报登记,2.协会初审:各专业协会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初审、汇总,3.上报受理:各专业协会初审汇总的申报材料(含汇总登记表电子版),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文艺创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特此通知,附件:1.寿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表2.寿县2021年度文艺创作奖评审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doc寿县文艺创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