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2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赣人社办字【2022】1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对比方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126家企业拨付普惠性稳岗返还,现将拟可享受此项返还的单位及补贴金额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9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6601152,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附件下载:392家---第四批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