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文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202号)以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9〕34号)的文件精神,为推动高明区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要求,我局计划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照附件申报项目内容如实申报,并于6月30日前填报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区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与艺术股,如遇问题及时向我局公共服务与艺术股反映,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