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怒江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稳岗就业补助政策》的通知(怒人社通〔2022〕23号)和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水市2022年衔接补助资金800万元实施方案》的通知(泸人社发〔2022〕47号)等文件之规定,现将预拨付的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怒江安定精神病医院2022年1月至4月,为6位脱贫劳动力员工发放工资66660.66元,按文件应给予该公司以工代训补贴13332.13元,2022年1月至3月,为8位脱贫劳动力员工发放工资58818.93元,按文件应给予该公司以工代训补贴11737.99元,三、怒江城投威宁安保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4月,为6位脱贫劳动力员工发放工资59737.00元,按文件应给予该公司以工代训补贴11947.40元,以上补贴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9日共7天,如各有关单位或人士对此公示有疑问或异议,举报电话:0886-3630449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