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人行新余市中支、新余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5.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人行新余市中支,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0.加快减免房租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通发办、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公路事业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4.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余市中支,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5.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16.全面落实稳岗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新余调查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加大扶持就业创业力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3.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4.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5.加快推进一批市政、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7.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31.优化项目推进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联社、人行新余市中支、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40.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4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力度和频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42.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