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若干措施为大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省级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对获批(保留)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龙头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园区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对电商企业或MCN机构年直播带货宜昌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安排电商人才培养(训)专项资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