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的社会保险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经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2022年第一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共有2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3名,补贴金额10156.89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联系电话:0351-7117411附件:1、2022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第一批).xls2、2022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第一批).xls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