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教指〔2022〕666号各相关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139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50万元,用于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收支科目详见附表,请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发挥效益,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2年6月13日666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