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2022〕67号)(附件1),省下达茂名的资金计划为47万元,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参加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及备案的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和茂名市创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分配,拟定计划为: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23.5万元,茂名市创世纪广告有限公司23.5万元(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3日-6月20日(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电话:3396333)(附件1)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pdf(附件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茂名市商务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