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职责,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2〕21号)有关规定,洞头区财政局对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随机抽取,现将抽取结果和有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洞头金三角企业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电财顺(温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执法检查人员陈静、吴清三、检查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四、检查范围对中介机构2021年度的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至其他单位,五、其他事项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7877举报邮箱:wzdtcsbgs@163.com特此公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2022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