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民政厅(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归集发布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岗位,包括通过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开发,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基层就业岗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对到城乡基层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对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支持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各地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总体安排,做好岗位摸排、信息发布、实施推进、政策落实等工作,主动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城乡基层岗位信息,引导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创业,附件: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信息汇总表(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