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31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肖芳杰等人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将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0595-23871082,永春县2022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对象贷款额度(万元)创业项目1肖芳杰3505251973*****51X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永春县永一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赵阳城3505251982*****615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永春县玉斗镇心谷家庭农场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