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1〕9号)文件精神,经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我局受理、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补贴金额(元)1吴代海男乐昌市五山镇人民政府2021.06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50002江凯男乐昌市大源镇人民政府2021.06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50003潘明男乐昌市长来镇人民政府2021.06东莞理工学院50004罗宏彬男乐昌市九峰镇人民政府2020.0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50005朱超麟女乐昌市庆云镇人民政府2020.06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50006邹健鹏男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2020.0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50007付欢女韶关市鸿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乐昌分公司2020.0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50008叶勇基女乐昌市博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020.06广东科贸职业学院50009张林玉女乐昌市大盛昌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07广东白云学院500010朱灵敏男乐昌市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06广州东华职业学院5000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1-5571150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三楼309室邮编:512200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