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等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已于2021年9月19日至10月11日完成项目申报,2021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中,我局已先后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8月19日、2021年11月29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5月19日公示项目名单,并按照80%比例预发专项资金共计153812.05万元,本批次项目同样按照80%比例预发专项资金5462.72万元后,拟将上述剩余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7837.35万元补发给2021年度以来按照80%比例发放的企业补助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如对附件1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专项资金对申报项目补助的实际情况,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755-66892226通讯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邮政编码:518028附件:1.深圳市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2.深圳市2021年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剩余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