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镇财政所: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21年度符合享受贴息条件的贷款资金376575元,现将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1297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乡镇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6日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单位:元序号所在乡镇贷款主体名称贷款银行审核后可享受贴息贷款金额贴息资金1文昌镇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6575.0011297.00合计376575.0011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