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22年5月24日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认定由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以下简称深圳海关)负责,第五条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以市商务局官网公布时间为准,第六条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认定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第七条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和审核流程如下:(一)申报,深圳市商务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等部门举行联审会议,由深圳市商务局根据会议决定草拟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深圳市商务局根据联审会议纪要将审核通过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在深圳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深圳市商务局在其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公布已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及批次,应在情形发生后及时将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商务局按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变更后的单位自变更之日起能否继续享受政策,应事先取得深圳市税务局出具的《“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向深圳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