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九江经开区经发局:为做好2022年(第12批)九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和认定工作,根据《九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九工信字〔2018〕64号),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管理制度,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定位、功能明确,5.企业建立健全了技术开发经费专门账目,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且不少于100万元,8.技术中心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二、申报材料(一)《九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二),(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三),3.技术中心等组织机构成立文件和运行、管理制度文件,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说明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6.2021年度末企业技术中心本科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相关技术人员的:①社保缴纳证明,8.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主要流程1.各县(市、区)工信局、九江经开区经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将根据《九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