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持有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就开展2022年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内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2022年部署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持有人应向所在地检查分局报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真实性承诺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检查分局应于11月10日前向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报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总表》,如发现持有人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省局将进一步研究建立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附件:1.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zip2.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zip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0日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持有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就开展2022年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内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2022年部署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持有人应向所在地检查分局报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真实性承诺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检查分局应于11月10日前向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报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总表》,如发现持有人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附件:1.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zip2.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zip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