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新增省内危险品船运力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开展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企业获得新增运力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月10日-6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联系,并书面提出意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邮编:316021,联系电话:0580-2067187,序号申请企业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1浙江晟荣船务有限公司新增“晟荣26”轮(7088载重吨、5060总吨)从事省内沿海原油运输2浙江自贸区东方同舟海事服务供应有限公司新增2艘4300载重吨“舟山船型”供油船,从事省内沿海成品油运输3浙江新润海运有限公司新增“新润20”轮从事浙江省内成品油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