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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2-06-10
第四条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以及特色创业实训的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原则,特色创业实训项目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标准购买服务,(四)承担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每年6月30日前发布定点机构遴选通知,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深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及认定登记表》(见附件),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定点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协议,定点机构根据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布的创业培训计划,定点机构在完成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后,第五章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第十八条定点机构免费开展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特色创业实训,第二十一条创业培训的补贴对象为承担创业培训的定点机构或承办机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开展定点机构评估工作,(一)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定点机构培训开展情况,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年度评估通知,(四)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各区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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