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置指挥权限、启动响应程序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1.5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1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规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的应急预案,(2)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应急保障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1)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或指挥机构负责,县、乡人民政府或指挥机构在市人民政府或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