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12号)文件,为支持你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现下达你中心资金2483.2万元,请你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并按照《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18】15号)等要求抓紧细化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预算执行,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重点对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预算补助资金2.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3.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4.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6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