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2】12号)文件,为支持你委做好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委专项资金2075.9万元,请你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并按照《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18】15号)等要求抓紧细化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预算执行,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重点对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预算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6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