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全市能繁母猪一次性饲料补贴的通知》(温农发〔2022〕46号)、《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实施泰顺县能繁母猪一次性饲料补贴的通知》(泰农〔2022〕104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县范围内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能繁母猪保有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按每头能繁母猪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饲料补贴,经各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核,共有16家生猪养殖场(户)上报6987头能繁母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反映,联系人:金思凡,联系电话:0577-67570969,附件:2022年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