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高端产业人才(一)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对全职来开平工作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产业项目补贴,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每名博士后5万元的标准给予高校一次性工作经费补贴,分别按照10万元/人、2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对柔性引进的博士和导师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和3万元生活补贴,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支持补贴,分别按照5万元/人、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按照1万元/人、5千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三十四)实施人才安心保障计划对全职在开平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正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经评定的江门市二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开平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以及市委人才办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