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项目(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1.扶持对象2022年5月31日前认定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2.扶持范围及额度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3.申报材料(1)2023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4.工作要求(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2)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二)“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1.扶持对象“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3.申报材料(1)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二、申报时间和材料提交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周三)前,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送至市工信局进行项目真实性、利息支付或股权融资等情况真实性审核,核对完毕后原件当场退回(不接受材料快递),附件:1.2023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2.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1002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