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申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2年6月2日,按照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保留、下放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该检测机构进行了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首次)的现场评审,经评审,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经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委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6月17日,共7个工作日二、拟委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检测内容备注1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迪奥路8号俞祖法简易瞬态工况法2条,双怠速2条,加载减速法2条,自由加速法2条首次委托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9096706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