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二、申报流程(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项目入库不等同于承诺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同时停止申报单位5年内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3.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4.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8日(联系人:谢致君,联系电话:83385283)附件下载:附件4-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xls附件下载:附件3-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xls附件下载:附件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附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