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日前修订,分别设立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的申请和使用额度提高至2000万元,还贷周转金是市政府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向银行贷款到期拟续贷而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洛阳市对现行政府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市级还贷周转金使用对象为在洛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使用企业由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并承诺续贷,分别为中小微企业资金池规模1.5亿元、重点企业资金池规模1.19亿元,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服务对象不变,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实行名单制管理,使用企业由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并承诺续贷,还贷周转金使用额度调整为不超过单笔贷款到期金额的80%或合作金融机构承诺续贷金额(按就低原则执行),其中中小微企业使用额度最高仍为1000万元,重点企业使用额度提高至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