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七)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省上“十四五”规划105项重大工程的项目、省重点项目、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项目等融资,财政部门给予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1.5%的贴息支持,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扩大一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落实鼓励类外资项目减免关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在用地、能耗、环保等要素和指标方面给予支持,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在申报市级支持政策时优先给予支持,各县(区)2022年原则上对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按不低于50%比例给予补贴支持,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