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月7日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依法依规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管理,二、工作思路《办法》作为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为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提供规范、便利、友好、透明的制度环境,《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关于代表机构的基本规定《办法》明确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规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对代表机构及其代表进行管理,(二)关于设立代表机构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在总结专利代理机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办法》细化了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代表机构备案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关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