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编号:青科监字〔2022〕2号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编制完成了《青岛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现予以信息公开,关于报送青岛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附件1:青岛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2021年度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表附件3: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