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湘发改投资〔2021〕163号)规定,省、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全省2021年度在建代建项目及其代建单位进行了监管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发改委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委将正式公布并相应更新代建单位名录库信息,有关评价结果作为2022年度代建单位招标评分依据和单位信用评价依据,受理情况反映单位和联系电话:湖南省发改委投资处,附表:2021年度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结果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