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规范节水载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大兴区对14家工业企业开展了节水型单位(工业企业)创建工作,并于2022年1月8日通过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大兴区节约用水管理事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丁紫璇,联系电话及传真:61253576,电子信箱:swjjsb@bjdx.gov.cn,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良路27号,大兴区达到节水型单位(工业企业)认定标准的单位名单北京市大兴区节约用水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1月19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