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个人: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集中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优势和成效,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发挥榜样力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内容本次评选活动聚焦2021年度深圳辖区内各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事迹、突出成绩、代表性举措和典型案例等,主要包括:(一)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方面的重大举措,服务企业的先进措施及做法等,(三)企业等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方面的精彩事迹和突出成绩,达到以下效果:(一)营造关注、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意识,(二)宣传政府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助力创新发展,(三)发挥典型案件作用,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市重点行业协会、市重点企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