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支持企业运用“企业用工调剂”(即建议中的“共享员工”)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并从搭建平台、完善配套、政策奖励等多个方面助力“共享员工”模式的推广和运用,“共享员工”供需双方企业可以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app.hrss.xm.gov.cn/ijy)进行企业用工调剂信息申报与发布,供需双方企业可在平台的用工调剂模块发布富余人员、需调剂人员的数量、工种岗位、调剂期限等相关信息,(二)完善配套助力“共享员工”落地运用在搭建平台的同时,我市也不断完善企业用工调剂的相关配套措施,我市已出台《厦门市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规范指引》供“共享员工”供需双方参考,运用平台备案功能对企业录入的拟调剂人员信息、《用工调剂协议》电子版等信息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双方企业按备案信息开展用工调剂,我市已有72家企业进行用工调剂备案,(三)加强政策鼓励推广“共享员工”模式为更好的鼓励企业开展用工调剂,支持企业运用“企业用工调剂”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共享用工调剂中,鼓励更多有条件企业参与到共享用工调剂模式中,为“共享员工”模式的进一步推广与运用营造良好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