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交口县统筹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交口县统筹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4.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升规”中小微工业企业落实各级奖励资金5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5.对2022年以来培育或引进并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创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8.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实施股份制改造,(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府信息和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县银保交口监管组、人行交口支行、县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各金融机构)11.按照保本让利的原则,对2022年新增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限上入统批发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新增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限上入统零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新增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限上入统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新增外贸出口额破零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每户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20.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2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22.企业(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