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圩镇人民政府、桥圩镇财政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基财〔2021〕21号)、《贵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贵财预〔2021〕30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经你镇各村申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等程序,现同意按你镇申报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24个,财政资金120万元,请你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港南区2022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本年度内按质、按量完成,并通过验收,附件:港南区2022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计划表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2022年6月1日文件下载:(港南财〔2022〕12号)港南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docx港南区2022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