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22〕5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2〕43号)要求,乡镇(街道)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农业农村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附件:1.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2.网格化管理公示图(试行)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名单(试行)4.浙江省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佩戴标识乐清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内控员为补充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体系,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农安监管员主要职责应当包括:1.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街道),总结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主要经验与做法,各乡镇(街道)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公示图(试行)附件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名单(试行)xxx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队伍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姓名职务联系方式xxxxxx村(社区)主任xxxxxx机构技术人员附件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6月7日印发乐农〔2022〕151号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