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更好助企纾困的通知》有关市(州)金融局、财政局,更好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一、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服务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坚守支小支农主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新增业务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得低于80%,对开展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市场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市场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三、深化与国家融担基金合作省再担保公司要抢抓政策机遇,大力提升我省与国家融担基金业务合作规模,省级财政对省再担保公司国家融担基金合作业务发生的代偿补偿给予80%风险补偿,四、优化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结合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期限短、金额小、需求急、抵质押少等特点,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作、风险共担,督促引导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精准聚焦小微企业、“三农”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