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为引导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威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8〕5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区市本着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入选名单,家庭农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认定的取消其市级示范场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二、上报材料1.第七批家庭农场示范场推荐报告(正式文件)2.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附件3)3.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申报书(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同时发送Word版、PDF版至邮箱),三、其他要求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不得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联系人:刘雅芹0631-5237151邮箱:nyncjzcggk@wh.shandong.cn附件:1.威海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标准.docx2.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申报书3.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31日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docx威海市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