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2022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扶持范围(一)支持影视企业、专业人才落户厦门(厦府[2018]91号文第七条、第十四条,(二)支持建设影视剧本创作基地(厦府[2019]240号文第四条),(三)支持本市影视企业购买影视剧本(厦府[2019]240号文第四条),(四)支持影视剧组在厦拍摄(厦府[2019]240号文第十二条,(十三)支持影视企业融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影视企业(厦府[2019]240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三、申报要求及材料根据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方式,制定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申报--市文发办--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2:用户系统操作手册),需在系统中打印《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五、其他项目公示、拨付流程(一)市文发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附件:1.2022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2.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docx附件2-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