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现已启动,申报条件:1.符合《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发展思路清晰,2.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3.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等经历,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5.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和管理机构,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拟申报单位由单位注册所在区发改部门遴选推荐,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及时联系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发改部门,按时提交申报相关材料,本年度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