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实施《2022南海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第一批)》,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申报扶持资金:1.在办法实施后通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自营平台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内销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应税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分档,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电商产业园区、电商行业商(协)会开展电商类培训活动,每场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原则上同一个单位举办培训活动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3.首次获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商产业园,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为:国家级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100万元,请申报资金的企业于2022年6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相应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附件:附件1-3.zip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2〕48号)2.《2022南海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第一批)》3.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名单(2022年1-5月)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2年5月31日(联系人:周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