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二、文件依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三、申请审核时间每年3、6、12月,五、补贴标准六、申请条件(一)首笔补贴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2.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推算),须两年内提交首笔补贴申请并通过审核,(二)续发补贴申请条件:在我市工作且距申请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三)劳动合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请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注】:单位需在申请审核时间,2.申请续发补贴个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校验个人信息→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须在申请审核时间内经当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在合作区的社会保险、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户籍等资格条件视同在我市缴纳或取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补贴发放:(1)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新引进人才的补贴申请,附件:1.附件1.提交材料明细.doc2.附件2.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