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我局制定《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电话:88221222)附件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2023年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是指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启动建设首年由市农业农村局按不超过产业园申请财政资金上限的40%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提前拨付至镇街财政,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财政资金撬动镇街统筹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3倍以上的要求确定补助资金金额,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资金计划和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并申报年度预算,市农业农村局每年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组织申报产业园项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由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各镇街应按照第十条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第五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三条责任主体职责(一)负责对照省、市印发的工作方案、建设指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二)牵头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责任主体依照绩效目标在实施期内的每一年度对所管辖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组织自评,第十九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自我评价。